Charles Francis Adams Sr.
Charles Francis Adams Sr. 是美國外交官和政治人物,美國內戰期間任駐英國公使,也是總統 John Quincy Adams 之子、Adams 家族文獻的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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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資料
早年:出生與求學
1827年在 Daniel Webster 事務所學習法律
1827年,Adams 回到波士頓,在 Daniel Webster 的事務所學習法律,1828年取得律師資格。[2]
1840年代州議員與反奴隸制政治
1846年主編 Boston Daily Whig
1846年,Adams 成為“良心輝格黨人”的非正式喉舌 Boston Daily Whig 的編輯和所有人之一。[1]
1848年自由土壤黨副總統候選人
1858年當選聯邦眾議員
1861年3月20日獲任駐英國公使
1863年促使英國扣留邦聯鐵甲艦
1868年5月13日結束駐英任期
1871年出任 Alabama 索賠仲裁員
1871年至1872年,Adams 是為解決美國對英國索賠而任命的五名仲裁員之一。這些索賠通稱 Alabama claims,涉及 Alabama 號等在英國建造的南方邦聯襲擊艦對美國商船造成的損失;仲裁結果判給美國1550萬美元。[1]
1876年競選馬薩諸塞州州長
1876年,Adams 作為民主黨提名人競選馬薩諸塞州州長,未能當選。[3]
1886年11月21日逝世
主題:Adams 家族文獻的編輯
Adams 編輯出版了多部基於家族文書的著作,包括1840年的祖母 Abigail AdamsAbigail AdamsAbigail Adams(1744—1818),婚前姓Smith,是美國早期的書信作者及婦女權利倡導者,1797年至1801年任第一夫人。她在丈夫John Adams長期離家期間管理家庭與農場,並通過通信參與政治討論;1776年的“Remember the Ladies”信件要求新法律保護女性。她也是第六任總統John Quincy Adams的母親。點擊查看完整詞條 書信集 Letters of Mrs. Adams,1850年至1856年出版、附 John Adams 傳記的十卷本 The Works of John Adams,以及1874年至1877年出版、收錄其父1795年至1848年日記選段的 Memoirs of John Quincy Adams。[1][2]
主題:Quincy 的 Old House 與 Stone Library
家族:子女
Adams 的兒子中,Charles Francis Adams Jr.Charles Francis Adams Jr.Charles Francis Adams Jr. 是美國內戰時期的聯邦軍騎兵軍官、鐵路監管者和歷史學者,曾任 Union Pacific Railroad 總裁和馬薩諸塞歷史學會會長。點擊查看完整詞條 從事鐵路改革,John Quincy Adams II 是馬薩諸塞州政治人物,Henry Adams 是作家,Brooks AdamsBrooks AdamsBrooks Adams(1848年6月24日—1927年2月13日)是美國曆史學家、政治理論家,1870年畢業於哈佛大學,在波士頓執業律師至1881年,此後轉向歷史寫作,代表作有《文明與衰落之法則》(1895)和《美國的經濟至上》(1900)。點擊查看完整詞條 是歷史學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