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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dano(卡爾達諾)

Cardano 是 Charles HoskinsonCharles Hoskinson(查爾斯·霍斯金森)Charles Hoskinson 是以太坊聯合創始人、Cardano 創始人及 Input Output Group 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他參與以太坊早期運營,2014年離開後於2015年創辦 Input Output,並推動 Cardano 與可編程隱私網絡 Midnight 的研究和工程路線;Midnight 於2022年公開發布,主網在2026年3月創建創世區塊。點擊查看完整詞條 於2015年發起、2017年9月29日上線的權益證明區塊鏈,原生資產為 ada(ADA)。項目以 Ouroboros 共識、擴展UTXO模型、同行評審研究、硬分叉組合器和鏈上治理為主要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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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資料

從研究項目開始

Charles Hoskinson 在離開以太坊Ethereum(以太坊)Ethereum 是2015年上線的開放式通用智能合約區塊鏈,原生資產為 ether(ETH)。項目由 Vitalik Buterin 提出並由八位聯合創始人共同推進;網絡現採用權益證明,以 EVM、賬戶模型、rollup 擴容路線和開放 EIP 流程為核心。點擊查看完整詞條後創辦 Input Output,並於2015年開始 Cardano 項目。設計目標包括可擴展性、互操作性、長期資金與可升級治理;開發由 IOG、Cardano Foundation、EMURGO 及後來更廣泛社區分擔。⁠[1]

ADA初始分發

ADA 在主網上線前通過代金券銷售進行初始分發,銷售主要面向亞洲市場。初始分配還包括 IOG、EMURGO 與 Cardano Foundation 的份額;具體歷史數字應與創世賬本和官方報告一起理解,不能用當前流通量倒推。⁠[2]

創世分配:公開銷售、三家建設實體與供應上限

官方創世記錄顯示,ADA 代金券銷售在2015年10月至2017年1月間分四期進行,公開銷售分配 25,927,070,538 ADA。創世區塊另向三個技術與商業發展實體分配相當於銷售量20%的 5,185,414,108 ADA:Cardano Foundation 648,176,761 ADA、EMURGO 2,074,165,644 ADA、IOHK 2,463,071,701 ADA;啟動時可用總量為 31,112,484,646 ADA。⁠[3]

這些數字描述創世分配,不代表三家機構或創始人在任何後來日期的餘額。當前憲法把 ADA 總供應上限固定為 45,000,000,000;創世分配與供應上限之間的差額通過儲備和獎勵機制逐步進入流通,而不是一次性歸某個主體所有。⁠[3]

貨幣政策:儲備、交易費、質押獎勵與財政庫

Cardano 每個 epoch 的獎勵資金來自兩部分:該期間區塊中的交易費,以及從尚未進入流通的 ADA 儲備按參數 rho 提取的貨幣擴張。官方說明給出的 rho 初始政策值為每 epoch 0.3%,其效果是按剩餘儲備指數遞減,而不是按固定數量持續增發。⁠[4]

進入獎勵資金池後,參數 tau 決定先劃給鏈上財政庫的比例;官方貨幣政策頁給出的固定值為20%,其餘再按協議規則分配給權益池和委託者。未被領取或因權益池表現、飽和度與質押承諾等條件未分配的獎勵仍留在儲備。長期安全性因此依賴交易費、儲備消耗速度、權益池成本和社區財政決策之間的平衡。⁠[4]

Byron主網上線

Byron 時代標誌 Cardano 主網和 ada 上線。早期網絡採用聯邦式節點和 Ouroboros BFT 過渡架構,錢包、交易與初始基礎設施逐步穩定,為後續權益池和去中心化階段做準備。⁠[5]

Ouroboros權益證明家族

Ouroboros 以時隙、epoch、權益池和可驗證隨機選擇為核心,是經同行評審分析的權益證明協議家族。Cardano 歷史上使用 Ouroboros BFT、Praos 等不同階段變體;說“採用Ouroboros”不代表所有時代共識細節完全相同。⁠[6]

Shelley與權益池

Shelley 硬分叉把網絡從 Byron 聯邦模式轉向權益池和委託機制。硬分叉組合器允許新舊賬本時代保持連續歷史而無需分裂成競爭鏈,節點可按協調窗口遷移。⁠[5]

權益池、委託與運行邊界

Shelley 以後,符合條件的權益池按其活躍權益在各時隙被選為出塊者。持幣者可以運行池,也可以把權益委託給現有池;委託影響出塊概率和獎勵分配,但 ADA 仍由委託者自己的地址控制,正常委託不等於把資產轉給池運營者。⁠[7]

獎勵機制使用目標池數量、飽和度、固定成本、利潤率和 pledge 等參數,試圖限制單個過大池的邊際收益並維持多個可運營池。該設計只能提供經濟激勵,不能自動排除同一運營者控制多個池、權益集中、雲基礎設施集中或委託者追逐短期回報等現實風險。⁠[7]

原生資產、智能合約與性能升級

Mary 在2021年加入多資產賬本;Alonzo 在同年9月引入 Plutus 智能合約;Vasil 在2022年改善腳本和擴容;Valentine 在2023年增加 ECDSA 與 Schnorr 相關內置函數以提升互操作性。每次升級都通過協議版本和節點協調實施。⁠[5]

擴展UTXO、Plutus與Hydra路線

Cardano 使用擴展未花費交易輸出模型,把狀態和腳本條件附著於UTXO,並以 Plutus 作為主要智能合約平臺。Hydra 等二層方案嘗試在鏈下處理更多交互後結算到主鏈;實際吞吐取決於應用設計,不能用單一理論TPS代表。⁠[8]

eUTXO的確定性與併發取捨

擴展UTXO模型把價值和合約狀態放在離散輸出中:交易必須明確消費哪些輸入併產生哪些新輸出。Plutus 驗證器根據交易輸入、datum、redeemer 和上下文作確定性判斷,因此開發者可以在提交前執行同一驗證邏輯;只要預期輸入仍未被其他交易消費,驗證結果不會因全局可變狀態突然改變。⁠[9]

這種模型有利於局部推理、精確費用、原子失敗和不同 UTXO 之間的並行處理,但併發不是自動獲得的。多個用戶爭用同一狀態 UTXO 時,應用仍須通過拆分狀態、批處理、參考輸入或其他架構避免爭用;錢包也必須做多資產 coin selection 和找零管理。eUTXO 與賬戶模型是不同工程取捨,不能僅憑單一吞吐指標判定絕對優劣。⁠[9]

原生資產與Plutus的分工

Cardano 的自定義資產由賬本直接記錄在 UTXO 中。每種資產由鑄造策略哈希形成的 Policy ID 與最長32字節的 Asset Name 共同標識;策略決定何時能夠鑄造或銷燬。基礎轉賬沿用普通交易規則,不需要像 ERC-20 那樣每次調用代幣合約,因此也不會因代幣合約轉賬邏輯本身失敗。⁠[10]

原生資產並不等於沒有約束:含代幣的輸出必須同時攜帶滿足最低 UTXO 要求的 ADA,錢包必須平衡一整組資產。需要可編程業務規則時,應用仍可把資產放入 Plutus/Aiken 驗證腳本控制的輸出;原生賬本負責資產,智能合約負責花費條件,兩者是分層而非互斥關係。⁠[10]

Hydra:多方鏈下賬本而非統一擴容倍數

Hydra 是 Cardano 的二層協議家族,首先落地的是 Hydra Head。參與者把資金和狀態鎖入一個小組共享的鏈下“迷你賬本”,在 Head 內快速處理交易,最後把結果結算回主鏈。其“同構”設計讓 Head 儘量複用 Cardano 的賬本表達方式,適合支付通道、遊戲、競價或已知參與方之間的高頻交互。⁠[11]

每個 Head 的吞吐、延遲和安全邊界取決於參與人數、硬件、網絡、應用腳本以及何時打開或關閉 Head。多個 Head 可以並行,但不能把實驗室單個 Head 的結果簡單乘成全網保證值;Hydra 也不會自動解決數據可用性、跨 Head 流動性和應用自身合約風險。⁠[11]

節點重啟與約兩分鐘區塊生產停頓

2023年1月22日,一項與多資產代幣插入和刪除順序有關的數據結構處理漏洞觸發約50%的出塊節點和中繼節點重啟。官方事故報告稱,區塊生產暫停約兩分鐘,時間長度接近通常的 epoch 邊界停頓;節點自動恢復後繼續出塊,但工程團隊仍把它列為可能影響網絡完整性的“嚴重”事件。⁠[12]

IOG、權益池運營者、Cardano Foundation 和 DApp 開發者把觸發條件固化為單元測試,完成修復、基準測試後,於1月27日在 cardano-node 1.35.5 發佈熱修復。報告延遲披露具體根因,以便主要運營者先部署補丁。該事件同時說明協議恢復能力和實現漏洞風險:自動恢復不應被描述為“從未發生停頓”。⁠[12]

Chang、Plomin與鏈上治理

Chang 於2024年9月引入 CIP-1694 的首批治理能力;Plomin 於2025年1月29日啟用 DRep、財政提款和完整治理行動。持幣者可委託治理代表,憲法委員會和權益池運營者在不同類型提案中承擔制衡角色。⁠[5]

CIP-1694:三方治理與七類治理行動

CIP-1694 用鏈上提案和投票取代早期由創世密鑰主導的參數治理。任何滿足押金和格式要求的用戶都可提交治理行動;三類表決主體是持幣者委託產生的 DRep、權益池運營者 SPO,以及負責判斷行動是否符合憲法的憲法委員會。不同類型行動要求其中不同組合達到門檻,並非三方對所有事項擁有相同權限。⁠[13]

治理行動包括不信任、更新憲法委員會、更新憲法或防護欄腳本、發起硬分叉、修改協議參數、財政提款和信息行動。投票權以委託的 lovelace 計量,因而參與率、代表集中、利益衝突披露和低信息投票仍是治理質量風險;“任何人可提案”不代表任何提案都會獲准或執行。⁠[13]

生態憲法與可執行防護欄

Cardano 生態憲法把網絡原則、參與者權利、治理機構職責和程序防護欄寫成可由鏈上治理更新的共同規則。當前文本規定 ADA 總供應不得超過450億,並要求硬分叉、協議參數、財政提款和憲法更新遵循對應門檻;例如可檢查的參數限制可以進入 Guardrails Script,不能由提案者以文字說明繞過。⁠[14]

憲法委員會判斷治理行動是否符合憲法,但並不決定所有行動結果;DRep 和 SPO 在不同類型行動中共同參與。部分防護欄由賬本或腳本自動執行,另一些仍需要解釋和審查。憲法因此是鏈上治理的約束框架,不是保證任何社區決定都正確、合法或不會造成經濟損失的合同。⁠[14]

Project Catalyst與生態資助

Project Catalyst 是 Cardano 生態的提案、評審與社區投票資助機制。IOG 在2022年的回顧稱,截至 Fund9 已處理超過6,100份提案、累計超過170萬張投票,並資助約1,200個項目;其中運營數據來自 IOG,反映當時口徑,不代表所有受資助項目已經交付或成功。⁠[15]

Catalyst 與協議財政庫有關,但不能把“獲得投票資助”寫成 Cardano 核心團隊背書。提案者負責承諾與交付,社區投票決定資金方向,後續里程碑、審計和產品採用需要另行驗證。鏈上治理全面啟用後,財政提款與生態項目撥款又增加了憲法、防護欄和代表投票層面的約束。⁠[15]

惡意構造交易引發鏈分區

2025年11月,底層庫對一筆異常委託交易的反序列化處理在不同節點版本間不一致:部分節點接受、部分節點拒絕,主網因此出現包含異常交易的分支與不含該交易的正常分支。區塊生產沒有完全停止,但網絡在數小時內存在兩套賬本歷史,瀏覽器數據不一致,部分交易所暫停 ADA 充提,DeFi 應用和確認時間受到影響。⁠[16]

工程團隊在發現測試網問題後組織聯合事故響應併發布補丁;隨著更多權益池升級,正常分支獲得更多活躍權益支持,約14小時後按 Ouroboros 鏈選擇規則重新收斂。事故證明系統能在分區後恢復,也暴露了版本異構、輸入校驗和緊急升級協調的風險;“最終自愈”不能抹去分區期間的服務影響。⁠[16]

憲法更新與van Rossem升級

2026年1月社區以鏈上流程通過更新後的生態憲法;7月18日 van Rossem 升級到協議版本11,清理賬本規則、強化VRF密鑰唯一性並加入Plutus性能和密碼學改進。未來Dijkstra與Euler仍屬計劃。⁠[5]

真實採用:供應鏈溯源與企業驗證層

Cardano Foundation 當前列出的生產型供應鏈用例包括格魯吉亞葡萄酒溯源、Plastiks 回收證明以及面向商品貿易的 Palmyra。基金會稱葡萄酒項目已為超過10萬瓶產品記錄來源信息,相關方案由30多家 Bolnisi 地區酒莊採用;這些數據說明已有鏈上錨定業務,而不是僅有合作意向。⁠[17]

這類方案通常不會把企業全部商業數據公開上鍊,而是由現有 ERP/PIM/PLM 或許可網絡保存詳細記錄,再把哈希證明、證書或關鍵轉移事件錨定到 Cardano,供審計者驗證未被篡改。採用規模為基金會與合作方披露,不能直接推導 ADA 需求、收入或項目整體商業成功。⁠[17]

SEC在交易平臺訴訟中把ADA列入指控

2023年6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起訴 Coinbase,指其經營未註冊證券交易所、經紀商和清算機構。訴狀把 ADA 與若干其他代幣列作其認為在相關交易中被要約和出售為投資合同的加密資產,並引用 Cardano 的代幣銷售、開發組織、營銷材料和交易平臺頁面支持原告理論。⁠[18]

訴狀是執法機關的法律主張,不是法院對 ADA 本身作出的最終證券分類。它仍具有歷史意義:相關指控影響了美國平臺的風險判斷、市場預期和後續基金申報中的監管風險披露。詞條因此記錄主張、案件和時間,而不把“被列入訴狀”簡寫成“ADA 已被法院認定為證券”。⁠[18]

相關交易平臺案件撤訴但未形成ADA實體裁判

SEC 於2025年2月與 Coinbase 共同撤回案件。官方公告明確說明,撤訴旨在配合新成立的 Crypto Task Force 和監管框架調整,不是基於對原訴狀實體主張的評估;因此這項程序結果沒有產生一項判決來普遍認定 ADA 是或不是證券。⁠[19]

案件結束消除了 Coinbase 訴訟繼續審理的風險,卻不自動改變其他案件、具體交易或未來規則的分析。美國監管分類仍取決於發行、交易和市場安排以及後續法律,項目詞條必須把撤訴、判決和監管分類三件事分開。⁠[19]

Binance案同樣以政策理由撤訴

Coinbase、Binance幣安幣安(Binance)是2017年上線的全球數字資產交易與多資產金融平臺,由趙長鵬與何一共同創辦。業務從現貨擴展至衍生品、錢包、支付、公鏈生態、市場數據、傳統證券與人工智能接口;其歷史也包括安全事故、多司法轄區監管執法、2023年美國刑事和解及後續合規重組。點擊查看完整詞條 和 Kraken 等案件在2025年相繼結束,構成美國聯邦執法政策的重要轉折,但沒有通過審理形成 ADA 的統一實體判例。後續交易所上架、基金產品、質押服務或發行安排仍可能面對不同監管分析。⁠[20]

治理、開發組織與風險

Cardano 不是 IOG 的私有產品:基金會、Intersect、開發團隊、權益池、DRep和用戶共同作用。風險包括複雜治理參與率、智能合約錯誤、橋與二層安全、權益集中、升級協調和代幣市場波動。同行評審能提高論證質量,但不能保證實現沒有漏洞。⁠[21]

來源

  1. Why Cardano(在新窗口打開)
  2. SEC Order relating to a Cardano trust listing(在新窗口打開)
  3. Cardano Genesis Distribution, Initial ada Allocation(在新窗口打開)
  4. Cardano monetary policy(在新窗口打開)
  5. Cardano Hard Forks(在新窗口打開)
  6. Ouroboros overview(在新窗口打開)
  7. Stake pools(在新窗口打開)
  8. Development phases and eras(在新窗口打開)
  9. Plutus(在新窗口打開)
  10. What Are Native Tokens(在新窗口打開)
  11. Hydra(在新窗口打開)
  12. Cardano Block Production Temporary Outage(在新窗口打開)
  13. CIP-1694: A First Step Towards On-Chain Decentralized Governance(在新窗口打開)
  14. The Cardano Constitution(在新窗口打開)
  15. Repositioning Project Catalyst ahead of the next funding round(在新窗口打開)
  16. Incident report: network partition analysis and resolution strategy(在新窗口打開)
  17. Blockchain for Supply Chain(在新窗口打開)
  18. SEC v. Coinbase complaint(在新窗口打開)
  19. SEC Announces Dismissal of Civil Enforcement Action Against Coinbase(在新窗口打開)
  20. SEC Announces Dismissal of Civil Enforcement Action Against Binance Entities and Founder Changpeng Zhao(在新窗口打開)
  21. Cardano Governance(在新窗口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