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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raham Baldwin

Abraham Baldwin(1754年11月22日—1807年3月4日)是美國政治人物、律師及佐治亞大學創辦者、首任校長。他起草該校特許狀,作為佐治亞代表參與1787年制憲會議並簽署美國憲法,先後擔任聯邦眾議員、參議員和參議院臨時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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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資料

1754—1772年:早年與耶魯教育

Abraham Baldwin於1754年11月22日出生於康涅狄格的North Guilford,父母為Lucy Dudley與Michael Baldwin。父親以鐵匠為業,借款供他到耶魯求學。Baldwin於1772年畢業,隨後繼續研習神學。⁠[1]

教學與獨立戰爭服役

Baldwin於1775年取得傳教資格,1775—1779年在耶魯擔任導師。獨立戰爭期間,他曾任大陸軍隨軍牧師,並在服役期間學習法律。⁠[2]

1783—1785年:執業與進入佐治亞政界

1783年,Baldwin獲得律師資格,在康涅狄格Fairfield執業;1784年遷至佐治亞Augusta繼續從事法律工作,1785年成為州眾議員。他還在1785、1787及1788年擔任邦聯國會代表。⁠[2]

1784—1785年:起草公立大學特許狀

1784年,佐治亞州議會撥出4萬英畝土地用於資助高等教育。Baldwin起草大學特許狀,州議會於1785年1月27日通過。佐治亞數字圖書館保存的檔案目錄將他列為該特許狀的作者,並指出這一文件規定了學校的辦學宗旨與治理安排。⁠[3][4]

1786—1801年:首任校長與建校籌備

據佐治亞大學現行校務公報,1786年2月13日首次董事會會議在Augusta舉行,Baldwin獲選為校長。他在大學籌備階段擔任首任校長,任至1801年;當年學校確定校址,Josiah Meigs接任並推進教學與校舍建設。特許狀獲批與實際辦學分屬不同階段。⁠[3][2]

制憲會議與代表權妥協

Baldwin代表佐治亞參加費城制憲會議。在大小州爭論國會代表分配方式時,他於7月2日改變投票立場,促成平票,為繼續協商爭取時間;隨後參與擬定“大妥協”的委員會,使參議院按州平等代表、眾議院按人口分配席位。他與William Few是簽署憲法的兩名佐治亞代表。⁠[5]

1789—1799年:聯邦眾議院生涯

1789年3月4日至1799年3月3日,Baldwin連續擔任五屆聯邦眾議員。他參加審議權利法案修正案的委員會,並主張讓公眾瞭解聯邦立法:除了通過報紙發佈法律,也支持把法律彙編送到各州與縣級機構。⁠[2][6]

1799—1807年:參議員與國會圖書館事務

Baldwin於1799年3月4日開始擔任聯邦參議員,1805年獲得連任。在Thomas Jefferson擔任總統期間,他參與國會圖書館經費事務,並應Jefferson請求協助挑選書籍與地圖。⁠[2][6]

1801—1802年:兩次擔任參議院臨時議長

參議院官方歷任名錄列出Baldwin兩段臨時議長任期:1801年12月7日至1802年1月14日,以及1802年4月17日至12月13日。他屬於代表佐治亞的民主共和黨議員。⁠[7]

在任內去世

1807年3月4日,Baldwin在華盛頓去世,終年52歲,當時仍任聯邦參議員。他安葬於華盛頓Rock Creek Cemetery。⁠[2]

來源

  1. Abraham Baldwin(在新窗口打開)
  2. BALDWIN, Abraham(在新窗口打開)
  3. University Information — History(在新窗口打開)
  4. University of Georgia charter(在新窗口打開)
  5. Abraham Baldwin: The Founding Father of public higher education in America(在新窗口打開)
  6. Congressional Years, 1789-1807(在新窗口打開)
  7. Presidents Pro Tempore(在新窗口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