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raham Baldwin
Abraham Baldwin(1754年11月22日—1807年3月4日)是美国政治人物、律师及佐治亚大学创办者、首任校长。他起草该校特许状,作为佐治亚代表参与1787年制宪会议并签署美国宪法,先后担任联邦众议员、参议员和参议院临时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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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资料
1754—1772年:早年与耶鲁教育
Abraham Baldwin于1754年11月22日出生于康涅狄格的North Guilford,父母为Lucy Dudley与Michael Baldwin。父亲以铁匠为业,借款供他到耶鲁求学。Baldwin于1772年毕业,随后继续研习神学。[1]
1775年起教学与独立战争服役
Baldwin于1775年取得传教资格,1775—1779年在耶鲁担任导师。独立战争期间,他曾任大陆军随军牧师,并在服役期间学习法律。[2]
1783—1785年:执业与进入佐治亚政界
1783年,Baldwin获得律师资格,在康涅狄格Fairfield执业;1784年迁至佐治亚Augusta继续从事法律工作,1785年成为州众议员。他还在1785、1787及1788年担任邦联国会代表。[2]
1784—1785年:起草公立大学特许状
1786—1801年:首任校长与建校筹备
1787年制宪会议与代表权妥协
Baldwin代表佐治亚参加费城制宪会议。在大小州争论国会代表分配方式时,他于7月2日改变投票立场,促成平票,为继续协商争取时间;随后参与拟定“大妥协”的委员会,使参议院按州平等代表、众议院按人口分配席位。他与William Few是签署宪法的两名佐治亚代表。[5]
1789—1799年:联邦众议院生涯
1799—1807年:参议员与国会图书馆事务
1801—1802年:两次担任参议院临时议长
参议院官方历任名录列出Baldwin两段临时议长任期:1801年12月7日至1802年1月14日,以及1802年4月17日至12月13日。他属于代表佐治亚的民主共和党议员。[7]
1807年在任内去世
1807年3月4日,Baldwin在华盛顿去世,终年52岁,当时仍任联邦参议员。他安葬于华盛顿Rock Creek Cemetery。[2]